獎助目的:
為提昇本所研究生學術研究品質,促進博、碩士生學術論文發表,特設立「國立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博、碩士生學術論文發表獎助辦法」。
補助原則:
本所博、碩士班研究生於國內外知名學術期刊或國內外學術會議(研討會)發表學術論文,得申請本獎助。學術論文需與研究生學位論文研究有關,且有指導教授共同具名,始具備申請資格。
獎助審查:
本獎助每年4月、10月受理申請,並於每年5月、11月所務會議審查後公告獎助名單。本所博、碩士班研究生應於每年4月底或10月底填具申請書送所務會議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