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
所長選薦委員會 公告
中華民國110年10月12日
主旨:公告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所長選薦事宜
依據:本所所長選薦辦法
公告事項:
一、 新任所長任期: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。
二、 登記期限:非本所候選人登記自110年10月12日起至11月12日中午12時整截止。
三、 登記地點:本所辦公室(本校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大樓710室)。
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
所長選薦委員會
召集人 李育明 所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