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
所長選薦委員會 公告
中華民國113年9月15日

主旨:公告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所長選薦事宜

依據:本所所長選薦辦法

公告事項:
一、 資格:
(一)本所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均為當然候選人。
(二)本校其他系、所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,亦得登記為候選人,需遞交本所所長候選人登記表
二、 新任所長任期: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7年1月31日止。
三、 登記期限:非本所候選人登記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月1日中午12時整截止。
四、 登記地點:本所辦公室(本校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大樓710室)。
五、 聯絡人:陳靜雯助理,電話(02)86741111分機67340。

召集人 李育明 所長